政务咨询
主题:关于个人档案问题 | 姓名:袁某 |
内容: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否接收函授的个人档案保管 | |
提问时间:2017-08-03 12:45:46 | |
回复: 尊敬的“袁某”网友: 您好!您咨询关于“个人档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接收管理流动人员学籍档案、人事档案和办理档案转递接收等业务。 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第九条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为此,如档案在您手中,请退回学校,由学校通过指定通道邮寄至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流动人员个人自带的人事档案。 如有疑问,请电话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778-581897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7年8月7日 | |
回复时间:2017-08-08 09: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