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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0 11:27:55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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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期整县推进
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实施方案
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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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
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于2016年8月17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6〕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同意马山县等24个县(市、区)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入库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5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实施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24号)文件的精神,为确保该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三农”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国家在“十三五”规划期间对土地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确定的任务、目标。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分类整治和改善土地为平台,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统一规划、统筹资金,对纳入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的土地分类型开展土地整治工作。落实“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农民自主参与”的组织方式,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我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确定的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整体推进。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突出本地特色,因地制宜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农业化和规模化转型。做好与农业、水利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分阶段、分片区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政府组织,多方参与。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全县整治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机制。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协调,群策群力,切实发挥基层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民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取得实效。
  (三)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按照先易后难和结合实际需求的原则,分类实施,进行差别化整治。
  (四)尊重民意,保障权益。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和受益权,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要求。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大化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任务分布在7个乡(镇)9个项目区。2017年至2019年,全面完成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达给我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为2510.550公顷,实施规模3067.80公顷,计划投入资金6735.65万元,预计获新增耕地面积35.04公顷,建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农业机械化程度较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较强、适应农业机械化耕作的2510.57公顷高标准农田。力争项目于2017年12月15日前开工,2018年底前完成施工,2019年底前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时间根据区、市国土资源部门下达时间要求为准)
  (二)主要任务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粮食单产能力,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2.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配套实施一批灌溉水源和灌排设施,提高农田灌溉率,增强旱涝防灾能力;合理布局田、村、路网建设,提高项目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
  3.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合理流转,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农用地可能性调整,理顺土地可能性关系;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农用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程度。
  (三)主要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采取工程措施,平整土地,归并分割细碎的地块,提高土地质量,以满足未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机械化的农业生产要求,推动农村产业化进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
  2.田间道路工程,提高道路通达度。本次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田间道路工程主要对村庄对外连接主干道的田间主道进行硬化,对田间道、生产路进行改建,重点建设农业生产配套道路,适度修建田间骨干道路,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和农业生产运输效率。
  3.灌溉和排水工程,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本次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对主要引水渠道、田间主要灌溉渠道进行三面光设计,对主骨干排水沟、田间排水沟进行衬砌,以提高灌溉水利用率,确保项目区耕地“旱能灌、涝能排”。
  4.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因地制宜修建防冲护岸工程,防止洪水冲刷耕地,保护农田安全,同时对坡面进行治理,修建坡面截、排水沟。
  5、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根据项目区土壤结构特点,结合大化县2017-2018年建设占用和表土剥离相关规划,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充分利用建设占用所剥离表土,提高项目区旱改水地块的土壤质量,保证未利用地开发新增耕地的宜耕性。
  四、组织机构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我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潘毓川同志为常务副组长,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良才同志为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扶贫办、绩效办及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大化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的组织方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职责:协助做好项目前期筛查选址、现场踏勘、征求意见等工作;负责对本乡(镇)各子项目建设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成立土地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对接与全程跟踪项目建设,协调子项目所在地村委和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负责本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查,编制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与群众关系。
  (二)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开展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入库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项目前期筛查选址、现场踏勘、征求意见、编制可研、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参与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县财政局职责:负责对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同时审核、批复各子项目预算,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对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管理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四)其他部门职责
  县住建局职责:负责协助做好工程质量监控检测,落实抽调到项目工程指挥部的工程管理人员,如有涉农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应及时与国土局对接涉农的资金投入预算、设计和施工情况。
  县水利局职责:负责项目水利工程建设指导和水资源情况评价,及时与国土局对接涉农的资金投入预算、设计和施工情况。
  县农业局职责:负责项目的农业产业规划,出具每个项目的土壤分析报告,及时与国土局对接涉农的资金投入预算、设计和施工情况。
  县环保局职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环境进行监控并配合做好项目后评价,如有涉农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应及时与国土局对接涉农的资金投入预算、设计和施工情况。
  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对项目道路工程建设指导,及时与国土局对接涉农的资金投入预算、设计和施工情况。
  县发改局职责:负责与国土局对接本部门涉农的资金投入预算、设计和施工情况。
  县林业局职责:负责对项目林业影响作出评价并出具相关证明,如有涉农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应及时与国土局对接涉农的资金投入预算、设计和施工情况。
  县审计局职责: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跟踪审计,项目竣工后,必须确保2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县扶贫办职责:负责统筹农业扶贫资金集中投入到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区。
  县工商部门、物价部门职责:加强建筑材料数量检查和原材料价格监督检查,运用县政府行政手段,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和价格稳定。
  县监察局职责:负责对重大工程建设的各环节进行监督,规范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行为。
  县绩效办职责:负责将该项目任务纳入绩效考评,负责对考评情况进核验。
  县委县府督查室职责: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督查工作。
  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大化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目标的重要项目之一,根据实施整县推进总体目标要求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立项和组织计划阶段(2017年5月)
  1.立项工作。按照已入库的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中筛选群众意愿强烈和积极性高,扶贫任务重,实施条件良好的项目,进行立项。
  2.组织计划。根据项目情况制订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及有关乡(镇)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实施计划、步骤。
  (二)测量和规划设计阶段(2017年6月-2017年9月)
  1.项目测量、规划设计招投标阶段(2017年7月底前完成)。通过摇号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测量和规划设计单位。
  2.地形测量和规划设计方案(2017年8月-2017年9月)。确定测量和规划设计单位后,开展项目区的测量和规划设计。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规划设计单位做好子项目实地调查、资料收集,根据各个子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对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地籍勘测、地形测量等,充分听取当政府、村民委员会及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需要建设的内容要首先进行规划,同时要对接好相关部门,以避免重复规划、重复投资等情况发生。
  (三)施工建设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12月)
  1.项目的招标代理、施工、监理招投标(2017年10月-2017年11月)。由工程投标领导小组组织确定项目的招标代理和项目监理机构后,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组织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
  2.项目施工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2月)。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作为项目业主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项目施工期间履行好各自职责,于2018年12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四)竣工验收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
  1.按项目竣工验收的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做好竣工验收材料,根据验收程序申请竣工验收。
  2.县级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立即组织和整理材料报工程结算审计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并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提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信息报备。
  六、保障措施
  (一)基层工作保障
  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领导工作责任制,每个子项目安排一名乡(镇)领导负责管理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及建设协调工作,同时具体负责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区权属调整协调工作,做好项目区群众宣传工作,充分调查项目区群众建设意愿,协调好建设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同时负责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子项目初验工作及工程后期管护工作。
  (二)统筹涉农资金
  县农业、水利、交通、住建、林业、环保、发改等部门对投入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建设的涉农资金进行统筹管理,整合各涉农资金共同投入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区建设,发挥项目建设总体效益。筹集的配套资金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并就涉农资金及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整合建设提供相关的技术要求及支持。
  (三)实行目标管理
  为确保重大工程建设责任落实到位,县和乡(镇)两级政府将层层签订重大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职责。县人民政府将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制度,制定详实可行的建设目标考核细则,列入2018年开展重大工程建设目标考核工作。
  (四)分工协作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开展。
  (五)优化管理模式
  为确保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目标的顺利进行,自治区对重大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优化,建立统一规划、集中监管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重大工程立项、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审查、竣工验收均由自县、市、区三级负责承办。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测量和规划设计单位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取,统一委托,并建立诚信考评体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我县对重大工程立项、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和竣工的初步验收,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完成。相关部门的涉农配套工程项目可参照重大工程土地整治项目,相应调整管理模式。
  (六)加强宣传力度
  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重大工程建设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标语、宣传册、宣传栏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引导群众形成共识,切实提高群众参与重大工程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实施建设、项目验收和成果维护等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附件:http://www.lzhlaf.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96a3/97ed4c1923e38e1a.doc
  1.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期整县推进土地整治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区情况表;
   2.大化县第三期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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