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该县积极实施城乡低保政策,把低保工程作为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来抓,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对象长效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城乡低保体系。
该县规范程序,严格操作,在对象确定、审批、申报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五关两公示”(即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以及审核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运行机制,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对补助对象的增减变动实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同时,该县加强监管,规范发放制度,建立发放台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力保资金安全。
截至2017年12月底,该县共为农村低保对象10745户38040人发放农村低保金9410.32万元,月人均补差172元,相较2016年提高32元;为城镇低保对象249户552人发放城镇低保金274.35万元,月人均补差330元,相较2016年提高30元。 (黄运超 张军勇)
上一篇:【县旅游局】大化推进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