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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2 08:16: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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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19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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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1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健康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桂卫办发〔2017〕16号)和《河池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河池市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健康扶贫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围绕推进健康大化建设,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势资源,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逐步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率,2017年全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户减少25%左右,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健康扶贫“四个一批”。
  1.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按《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实施靶向治疗,在完成国家规定9种大病和自治区规定的23种大病其中救治工作,逐步增加集中救治病种。组织实施“光明行动”,救治白内障贫困患者。对未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专项救治的疾病,特别是儿童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地方病、高发病,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专项救治。通过“定额、定项(定药)、提标、全救助”方式,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的艾滋病、结核病、妇女“两癌”、重症精神病等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对需要维持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重性精神病、肿瘤放疗化疗等疾病,纳入签约服务管理。同时,各级医疗机构要制定优惠政策,简化诊疗程序,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单病种质量控制,降低贫困人员救治费用。
  2.实施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各乡镇根据行政村实际户数和人口数,组建签约服务团队,团队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防保人员、乡村医生等人员组成。乡村医生是服务团队的一员,并作为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直接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暂时没有乡村医生的村卫室则由乡镇卫生院组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服务,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服务全覆盖。要在签约后的贫困户家中张贴(或悬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系卡”(附件1),公开签约家庭医生姓名和联系方式。签约医生团队重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85%以上。
  3.实施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商业保险等部门协调,加快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费用需占药品总费用95%以上。要创造条件,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增强贫困患病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力争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制度的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低于10%。
  4.实施源头健康扶贫一批。加强疾病防控工作,确保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实施重症精神障碍患者补助项目,做好患者筛查登记和医学随访管理;选择部分乡镇开展慢病综合防控、农村学生营养、口腔健康等项目,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依托桂妇儿管理系统和健康扶贫动态管理数据库,精准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补服叶酸、孕妇产前筛查补助、地贫基因诊断补助、地贫产前诊断补助、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贫困地区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保持并控制孕产妇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率在10‰以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
  (二)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重点推进2017年新下达的建设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  
  2.继续实施对口帮扶工作。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按照自治区“对口支援”方案要求,对所联系乡镇卫生院采取“组团式”帮扶,向受援医院派出医疗骨干组成的团队驻点帮扶。要通过对口帮扶,带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3.开展县乡一体化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管理,并与乡村一体化有效衔接,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县域医疗共同体要探索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服务同质。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生源参加自治区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计划,力争每年有2-3名学生参加本科或专科学习。动员无乡村医生的行政村选派人员到河池市卫校参加中职、高职医学学历教育。安排在岗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不少于2周。
  (四)开展便民综合服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患者,凭相关身份证明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专项补助政策的“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医疗机构建立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简化医疗程序,适当减免医疗费用。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和节假日爱国卫生活动。深入开展卫生城县城、卫生村镇创建活动,探索健康县城、村镇建设工作。结合“美丽大化”乡村建设活动,配合爱卫办大力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环境卫生监测,水质达标率逐步提高,有效预防贫困地区肠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加强贫困地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发挥大众传媒导向作用,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健康扶贫任务列入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形成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督导到位的高效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进措施,落实帮扶人员,精准到病,统筹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卫生院要统筹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健康扶贫工作,要理顺好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扶贫工作的关系,组织医院医务人员共同参与健康扶贫工作。将健康扶贫纳入卫生计生目标考核管理,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扎实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行信息动态管理。要发动村干,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参加健康扶贫工作,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负责收集、汇总、核实贫困患者的基本情况、疾病救治、健康档案等信息,及时录入广西健康扶贫动态信息管理系统。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依据“国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管理数据库”确定的患病人口信息,建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管理台账(附件2),动态记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困人口所患疾病诊疗、转归等动态情况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患疾病诊疗情况(村级可为纸质台账,乡镇应设立电子台账),为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提供依据。
  (四)加强配合协调。加强与配合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衔接落实。要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医保信息、救助信息、诊疗信息等互联互通和动态管理,促进健康扶贫各项任务协调推进。
  (五)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新媒体等手段,将健康扶贫政策融入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健康素养促进等宣传活动,准确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关注、重视、支持、参与健康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正能量,持续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系卡(参考式样)http://www.lzhlaf.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96a3/4d52e386e5e05ccf.doc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人员管理登记本(参考样式)http://www.lzhlaf.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96a3/93db330f45f1115f.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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