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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度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1 08:52:0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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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度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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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9日
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2号)和《河池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片执法办发〔2017〕1号)要求,为全面完成我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河池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我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我县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我县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6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
  2016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2016年度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分工
  全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河池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1.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全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查处整改,约谈违法严重或查处整改工作不力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
  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全县开展图斑核查、案件查办、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等工作;完成各乡(镇)工作情况及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直接查处典型违法案件,汇总本县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河池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辖区内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图斑核查判定、案件查处整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整理和归档卫片卷宗;汇总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查处整改。
  四、时间安排
  2017年2月9日前,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启动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发的工作图件、数据开展实地核查,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整改;并对违法用地及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用地组卷报批。
  2017年4月26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2016年度重点矿区以外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并根据各乡镇违法案件查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确定约谈对象,开展警示约谈、问责工作。
  2017年4月28日前,依据下发的工作图件、数据开展实地核查,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整改查处;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查处结果报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前,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数据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并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信息系统数据并上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前,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级验收,并将全县初步数据报经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河池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初步数据成果。
  2017年6月26日前,配合河池市完成数据审核、警示约谈、实地验收等工作。
  五、工作方式
  (一)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共同完成对遥感监测图斑的  判定,凡2016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6年度卫片检查查处整改范围。未能及时在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号)、《河池市国土资源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河国土资发〔2016〕91号)规定,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选取重点图斑和图斑数量多的乡镇进行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六、方法步骤
  (一)图斑判定
  1.图斑核查。全县2016年度卫片执法与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步推进,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开展遥感监测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判定图斑性质。
  2.复核抽查。对监管平台套合重合率低、通不过变更调查审核的图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复核并完善举证材料,县国土资源局将实地核验,市级实地抽查,重新判定图斑性质。
  3.图斑定性。县国土资源局按国土资源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抽查和自治区审查的意见,完成图斑判定工作。
  (二)核查图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组织逐一核实遥感监测图斑。疑似违法矿产图斑,依照事实和法律政策作出是否违法的判定,凡法律有禁止且有相应处罚规定的纳入2016年度卫片检查范围,包括以建设为目的的土地平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拆除复耕等图斑。县级将对图斑定性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责令限期改正。自治区根据国家外业抽查、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意见和监管平台比对情况,下发复核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一次性举证,根据事实和法律政策应认定违法的,纳入卫片执法检查,并作为约谈问责依据。
  (三)查处整改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承担查处整改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清单消耗制,制定时间表,落实责任到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并按“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快速严肃查处;对违法轻微的要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对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完善用地用矿手续的,要落实专人负责跟踪,争取获得批准文件;对该取缔的矿产违法行为,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坚决取缔到位;对制止无效、查处无法实施的违法行为和案件,要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将涉嫌违法的事实抄告发改、规划、住建、电力、供水等相关部门,共同采取措施制止、整改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情况向社会通报。
  2.县级查办和市级督办。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落实查处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情况;市级将以规范查处行为和推动查处落实到位为重点,选取卫片执法中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3.认真查处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把国土资源违法查处整改情况,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履职,推进查处整改,确保履职到位不低于95%、查处整改到位率不低于50%。对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予以通报批评,落实不到位情况突出的,不予通过验收。
  (四)数据填报
  1.在线填报。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数据填报要求,认真录入违法地块、往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PJ)、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等有关数据和信息,标注未能及时在 2016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涉及遥感监测图斑分割、合并的地块,上传表示地块实际范围边界的坐标文件。
  2.数据审核。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人负责卫片执法数据的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将制定数据审核、汇总方案,开展数据审核,形成审核报告并报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及时纠正。
  3.组卷归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应归档违法地块、矿产疑似图斑的各类文件、图件、照片、拆除图斑验收意见等材料。按一个地块(图斑)一卷宗的要求建立卫片卷宗档案,装订成册,并将一套报送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约谈问责
  县人民政府将依据卫片数据成果,对违法比例高、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发生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的乡(镇),作为约谈对象,开展约谈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的分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县国土资源局是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全县做好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协调,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卫片执法检查的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图斑核查、查处整改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发展改革、安监、电力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查处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统筹协调,落实牵头领导,确定责任部门,对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逐一建立查处整改,对属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移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农村“一户一宅”、保障性安民工程等项目,经依法处理后具备条件的要积极补办手续;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和大量耕地、威胁生态环境和生产安全的项目,要依法拆除、复耕复绿、恢复土地原状。涉嫌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违规违纪应当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做到“违法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查处整改不落实不放过。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加大督导和随机抽查力度,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查处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查处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成果质量。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加强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指导,采取各乡镇之间交叉互检等方式进行督查、验收,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制定数据审核方案和标准,开展成果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纠正,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查。县国土资源局将通过“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等动态违法线索、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实地抽查验收等方式,复核各类地块性质判定和整改查处落实情况,对把关不严、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单位和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乡镇,将作为开展实地抽查验收的重点对象。
  (四)把握政策界限。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上报国土资源部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仍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提请河池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是违法用地面积大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 15%以上,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的;二是以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实地已拆除、实地未建设等名义弄虚作假,瞒报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节严重的;三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然不高或违法面积数据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结案率、履职率、查处整改到位率低,在全区排名靠后的;四是日常报备的违法案件情况与卫片检查成果差异较大,日常执法评估问题突出的;五是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混乱,发生重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或生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把握好上述政策,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查处整改,在河池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执法结果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避免出现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五)落实共同责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以开展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河政办发〔2013〕138号)和《bet36365体育在线live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大政发〔2014〕14号),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在做好一年一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同时,统筹协调处理好日常执法监察与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关系,加强日常巡查、案件查处等工作。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地方,强化动态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和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八、成果报送
  (一)建立月报和专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每月20日前向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月报)。月报包括本乡镇、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好做法、好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解决相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遇到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可即时向领导小组作专题报告。月报或专报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电子版同时报送至ZF5828321@163.com。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通过简报等方式通报工作情况,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二)最终成果及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于2017年5月8日前向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统计表格(表格内容及具体样式以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为准)。上报的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须经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审核同意,由填表人、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送3份,纸质与电子数据必须一致。工作情况报告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ZF5828321@126.com。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联系。联系人:韦启祥、潘虹,联系电话:5828321,电子邮箱:zf5828321@126.com。
   附件:大化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分解表http://www.lzhlaf.com/uploadfile/84ddfb34126fc3a4/96a3/5f0635e17bfeace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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