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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瑶族自治县“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作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3-10 15:26:0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16〕47号)和《河池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光明行动”医疗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医发〔2016〕22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县组织实施“光明行动扶贫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光明扶贫工程”目标。2017年开始,对经县卫生计生委、县扶贫办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到2020年,实现对建档立卡白内障患者免费救治全覆盖。
  (二)光明扶贫工程”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为我县开展“光明扶贫工程”的定点医院,
  (三)开展“光明扶贫工程”步骤。乡镇卫生院或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本乡镇眼疾患者进行调查摸底、信息上报,县医院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携带设备和药品深入各乡镇卫生院进行筛查,对经筛查具备治疗条件的患者进行备案并按要求通知其到县医院手术治疗。
  (四)开展“光明扶贫工程”经费保障。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手术后,经医保报销结余的个人自付费用通过政府兜底解决,实现免费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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