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农发〔2017〕46 号
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局机关有关股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农垦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5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能力,现将《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7年12月22 日
2017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升农技推广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垦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56号)精神,结合大化县农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支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中心任务,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主攻方向,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服务对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精心打造示范服务平台,大力推广绿色高效适用技术,加快培育精干高效队伍,切实发挥科技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支撑推动作用。
二、主要目标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
(二)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广泛应用,全县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基本健全,全县建立4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基地试验示范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基层农技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比例超过70%。
(四)全县服务到位、支撑有力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全面建立,全额拨款机构占比达100%。基层农技人员在岗率超过90%。超过1/3(30人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基层农技人员年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时间超过100个工作日。
三、实施内容
(一)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促进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有效履职,发挥在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对市场化主体的引导、服务和必要的监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引导市场化主体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加大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财政保障力度,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能力建设和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县乡镇农技机构统一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制定服务网络图。
(二)建设运行高效的示范服务载体。围绕县域内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展示农业重大品种、关键技术和种养模式等。围绕主导、优势、潜力产业,重点建设好县级4个高标准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蔬菜、桑蚕试验示范基地合同期在10年以上。全县16个乡镇各建立1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鼓励基层农技人员领办试验示范任务,搞试验、出成果、促推广。制定基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规范基地运行管理,统一竖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加强考核验收。
1.规范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1县级高标准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1.1玉米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大化镇凤翔村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先玉30T60、正大719、天艺153、佳福399等10个品种,对照种为桂单162。
责任人:县玉米产业专家组
示范展示技术:玉米“一增三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玉米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1.1.2 水稻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岩滩镇(具体村、屯待定,以示范基地实施方案为准)
示范面积:20亩
示范品种:大甲粳
责任人:县水稻产业专家组
示范展示技术: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技术、水稻“三控”施肥技术、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1.1.3 蔬菜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大化镇古感村龙着屯
示范面积:5亩
示范品种:时令叶类蔬菜
责任人:县蔬菜产业专家组
示范展示技术: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蔬菜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1.1.4桑蚕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大化镇敦肃村
示范面积:100亩
示范品种:桑树:农桑14号 蚕:两广2号
责任人:县桑蚕产业专家组
示范展示技术:推广大蚕省力化饲养技术、展示桑园高产优质栽培技术、蚕病综合防治技术
1.2 乡镇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1.2.1 大化镇蔬菜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大化镇流水村巴雷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瓜、豆、叶类菜、茄果类,根据季节变化合理安排
责任单位:大化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韦敏学
示范展示内容:蔬菜绿色防控技术、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
1.2.2 都阳镇蔬菜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都阳镇都阳村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瓜类、豆类、叶类菜,根据季节合理安排
责任单位:都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韦俊行
示范展示内容: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
1.2.3 岩滩镇红皮花生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岩滩镇协合村定豆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岩滩本地红皮花生
责任单位:岩滩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谭俊军
示范展示内容:花生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花生高产栽培展示
1.2.4 北景镇玉米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北景镇六华村东暖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亚航670、河玉397
责任单位:北景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覃江春
示范展示内容:、玉米新品种示范,推广玉米“一增三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1.2.5 共和乡桑蚕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共和乡共和村龙花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农桑14号
责任单位: 共和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 徐为
示范展示内容:大蚕省力化饲养技术、蚕病综合防治技术
1.2.6 贡川乡香蕉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贡川乡清坡村单健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贡蕉
责任单位:贡川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韦向克
示范展示内容: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贡蕉标准化生产水肥管理技术
1.2.7 百马乡玉米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百马乡百马村百作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隆瑞888、三北907、川桂1586、正大719、桂单162
责任单位:百马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覃刚西
示范展示内容:玉米新品种对比试验、推广“一增三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1.2.8 古河乡水稻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古河村四联村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大甲粳
责任单位: 古河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韦锦王
示范展示内容: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技术、水稻“三控”施肥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1.2.9 古文乡桑蚕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古文乡怀雄村干怀队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农桑14
责任单位: 古文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韦城功
示范展示内容:大蚕省力化饲养技术、蚕病综合防治技术
1.2.10 江南乡桑蚕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江南乡江洲村那务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强桑1号、粤桑1号
责任单位:江南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覃理前
示范展示内容:大蚕省力化饲养技术、蚕病综合防治技术
1.2.11 羌圩乡花生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羌圩乡羌圩村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红皮花生
责任单位:羌圩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黄韩
示范展示内容: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花生高产栽培展示
1.2.12 乙圩乡花生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乙圩乡良奄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红皮花生
责任单位:乙圩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韦锦跟
示范展示内容:花生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花生高产栽培展示
1.2.13 板升乡白玉薯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弄郎村弄母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 大化白玉薯
责任单位: 板升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覃胜
示范展示内容:白玉薯高产栽培示范
1.2.14 七百弄乡白玉薯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弄京村弄京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大化白玉薯
责任单位: 七百弄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覃霞
示范展示内容:白玉薯高产栽培示范
1.2.15 雅龙乡旱藕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伟平村弄力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南藕1号
责任单位: 雅龙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蓝贵盛
示范展示内容:旱藕高产栽培示范展示
1.2.16 六也乡水稻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地点:六也乡德礼村怀上屯
示范面积:2亩
示范品种:中浙优10号
责任单位: 六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责任人:韦艳丽
示范展示内容: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技术、配方施肥及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2.遴选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推动基层农技人员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根据产业需求和现有基础,在全县每个行政村遴选2-3个能力较强、乐于助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精准指导服务、组织交流观摩等措施,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以示范主体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的方式,建立包村联户推广责任制。建立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指导档案。
(1)示范户名额。根据项目要求及我县实际情况,全县共遴选科技示范户380户,分布于我县16个乡镇的主要产业村屯,围绕我县玉米、水稻、蔬菜、桑蚕等四大主导产业和主推技术确定了科技示范户名额,其中玉米产业示范户200户、水稻示范户100户、蔬菜产业示范户30户、桑蚕50户
(2)遴选条件。
①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文明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10户以上的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
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③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种植水平较高;能积极配合技术指导员开展农技推广和示范工作,常年家庭从事种植业劳动力在2人以上,有联系电话;
④新型职业农民优先选聘,其次再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员中择优选聘。
(3)示范户遴选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的原则,由农户自愿申请,填写申请推荐表交到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择优评选报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同意,报自治县农业局审核批准后,在农户所在村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要与技术指导员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4)培育。采取集中培训、分户指导、实地考察、观摩交流、农民田间学校等方式,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良种良法,提高其学习接受新事物能力、自我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创新农民培训方式,推广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模式,举办2期以上的农民田间培训班,加快新型农民培养力度。
(5)示范户职责。
①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
②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③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辐射带动10户以上农户;
④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记录农事信息,为技术指导员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的相关信息;
⑤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三)加强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遴选农业主推技术。
围绕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农业厅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生态绿色农业生产技术,以及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等,开展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遴选确定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依托试验示范基地对主推技术进行示范展示,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及时发布当地苗情、墒情、病虫害发生等农业公共信息,制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1.玉米产业
(1)玉米“一增三改”技术
(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3)玉米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2.水稻产业
(1)水稻水气平衡栽培技术
(2)水稻“三控”施肥技术
(3)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3.蔬菜产业
(1)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2)蔬菜化肥减量增效技术
4.桑蚕产业
(1)桑树病虫害防控技术
(2)桑蚕防病丰产优质技术
(3)省力高效大蚕地面育技术
(四)组建产业专家组及技术指导员队伍
1.组建县级产业农技推广专家组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选定12名同志组成县级农技推广专家组,分别为:
(1)玉米产业专家组
组长:覃 同(县土肥站站长、农艺师)
成员:兰 莉(县科教站站长 、农艺师)
覃翠玲(县种子站农艺师)
(2)水稻产业专家组
组长:韩烨君(县推广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成员:曾春生(县种子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韦凤香(县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3)蔬菜产业专家
组长:韦宝莲(县检测站站长、农艺师)
成员:韦金葵(县农业局综合股股长、农艺师)
韦宗振(县科教站农艺师)
(4)桑蚕产业专家组
组长:覃 锋(县经作站站长、农艺师)
成员:韦玉坚(县经作站副站长、农艺师)
李 玲(县推广站副长站、农艺师)
县级专家组接受农业部和自治区专家组的业务指导,工作职责是:一是审定项目主导产业、主推品种、产业试验示范基地等;二是组织实施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及指导乡(镇)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三是制定产业技术指导方案,编制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白纸;四是指导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技术指导员和示范户;五是负责项目验收,参与项目督查和绩效考评等。
2.选聘农业技术指导员
根据产业发展和指导需要,2017年遴选农业技术指导员46名(具体人员名单另文印发),技术指导员在专家组成员的组织指导下,负责责任区域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制,每名技术指导员对口联系2个以上行政村和5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全年进村入户服务指导时间不少于100天。开展对所包村、示范户、服务对象户的培训与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户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其学习接受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使科技示范户成为农技推广体系的重要成员,成为农情调查员、技术推广员、政策宣传员,成为农民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技术指导员以聘书形式进行聘任。县农业局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科技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五)加强高素质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制定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方案,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采取异地研修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加强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技能培训。强化对现有农技人员的岗位教育、知识培训及更新,选派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和本市举办的骨干培训。举办县级培训,分级分类落实培训任务。2017年计划对全县所有农技人员轮训一番,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对参加培训人员启动选拔程序并进行公开,建立参训人员培训档案。选拔学历水平和专业技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实施农技服务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新毕业大学生、乡土专家、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一线农业科研人员中遴选一批特聘农技员,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
(六)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认真、准确、按时完成“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信息报送系统”的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利用便捷高效的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平台,推动任务安排网络化、推广服务信息化、工作考核电子化。继续推行利用基于移动互联的农技推广“农技宝”云平台建设与服务。积极推广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通过“互联网+”技术,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为农业专家、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提供在线实时互动交流,构建方便快捷的技术推广服务通道,全方位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对技术推广服务的多元化需求,提高技术到位率。
(七)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围绕我县农业主导产业需求,广泛集聚农业科技资源,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市县农科(院)所、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农业高中职院校以及涉农企业、乡土人才等资源,构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科研教学单位、市场化服务组织、农业乡土人才等广泛参与、分工协作、充满活力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技推广联盟,实现农业技术成果组装集成、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的无缝链接,提升农技服务效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四、主要参与单位与任务分工
(一)组织实施单位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工作协调、人员聘用、经费使用、绩效考评、检查监督等。
(二)主要参与单位及任务分工
主要参与单位 |
在项目中的任务分工 |
县农业科技教育工作站、农广校 |
负责项目实施管理,遴选和组织技术指导员培训,选派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指导工作 |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植保站 |
负责县级水稻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全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指导,水稻作物生产技术指导,制定水稻产业技术指导方案,指导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
县种子管理工作站、土壤肥料工作站 |
负责县级玉米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全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指导和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生产技术指导,制定玉米产业技术指导方案,指导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
县检测站、经作站 |
负责县级蔬菜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全县桑蚕、蔬菜、食用菌、油料作物生产技术指导,制定蔬菜产业技术指导方案,指导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
大化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都阳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岩滩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北景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共和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贡川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百马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古河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古文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江南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羌圩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乙圩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板升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七百弄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雅龙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六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
建设乡镇试验示范基地,遴选科技示范户,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等 |
五、补助内容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县补助经费80万元,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农垦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56号)文件精神及我县实际,主要用途预算如下:
(一)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按20%计,共16万元。
其中:县级农技人员下到乡(镇)、村、屯开展技术指导工作,建设县级试验示范基地及对乡(镇)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并通过验收,每人每天补助60元,每人年最高补助总金额2761元,预计费用33132元;乡镇站农技人员下到辖区、村、屯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100天,通过项目考评组验收,每人每天补助60元,每人年最高补助总金额2758元,预计费用126868元。
即:县级农技人员补助: 33132万元
乡(镇)农技人员补助:126868元
小计:33132元+126868元=16万元
(二)技术专家咨询费:按6.25%计,共5万元
用于补助开展重点农民培训、技术讲座及其他业务咨询所聘请的县(市、区)外专家费用,含咨询费(讲课费)、交通费、食宿费用等。
(三)技术资料印制购买、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按5%计, 共4万元。
(四)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补助:按23.75%计,共19万元。
主要用于县级(4个)、乡级(16个)试验示范基地的土地租用及整理,购买农药、化肥、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等补助。其中:
1.县级示范基地:3万元/个×4个=12万元
2.乡镇示范基地:4375元/个×16个=7万元
小计:19万元
(五)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
按10%计,共8万元。
主要用于补助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所需购买的
种子、农药、化肥的费用。
(六)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按20%计,共16万元。
用于选派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县级集中培训等。
(七)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推广服务费用:按15%计,共12万元。
包括用于农技推广“农技宝”云平台建设(10%)、中国农技推广APP、“三农”服务热线电话(5%)等费用。
1.农技推广“农技宝”云平台建设费用(10%):8万元
2. 中国农技推广APP、“三农”服务热线电话(5%):4万元
小计:12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继续加强以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领导小组职能,负责领导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工作,整合资源,加强协调,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覃生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黄丽洁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肖明、韦清良同志担任,成员由马立峰、兰莉等同志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督查组组长由覃生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黄丽洁同志担任,成员由韩烨君、覃同、韦宝莲等专家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是督查示范户物资发放情况;
二是考勤指导员入户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情况;
三是督查示范户和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情况;
四是督查指导员各种内业材料完成情况;
五是负责项目绩效考评。
(二)加强项目指导。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突出我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根据新阶段农业发展特点、农民需求变化和农业技术推广规律,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提高农业技术到位率。根据我县农业生产需求,对筛选出来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进行组装集成配套技术,搞好技术培训。实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形成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抓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带动普通农户的科技入户机制。设立农民田间学校、农家课堂,开展与农民面对面、零距离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利用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田,搞好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利用农业科技下乡、科技流动服务车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充分利用农业服务热线、“三电(电脑、电视、电话)合一”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进农业技术推广现代化、信息化远程服务,及时为农民解惑答疑;有选择地将技术人员选派到特色村、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发展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三)严格项目管理,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全面推行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量化工作指标和目标要求。县农业局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科技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县级专家组成员挂钩到乡(镇),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明确工作责任和量化考核指标,提升农技人员为农服务效能:一是每个技术指导员包干一个以上行政村,对包干村的所有农业技术工作负责,对非本专业技术问题负责联系有关专业人员解决,每年下村到户开展农技推广工作100天以上,并在相应手册上填写服务时间、内容并签名;二是挂钩联系和重点培育5户以上科技示范户;三是每年按农时季节组织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四是结合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工作撰写或发表一篇信息报道或专业技术文章。
按照项目要求竖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牌、配备技术指导员胸牌、悬挂科技示范户门牌;编印《技术指导员手册》和《科技示范户手册》,并组织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认真填写;充分利用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补助项目基本信息;围绕主导产业,编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明白纸;绘制主导产业区域分布和技术指导员包村服务图,并悬挂上墙;把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职能任务,农技人员的工作职责、考勤制度、考核办法等各项制度上墙,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服务区域内广大农民的监督。建立项目实施工作责任制和定期报告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完善岗位责任制、工作任务公开制和三方考评制,加强对技术指导员管理,将农技推广服务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农民群众对农技推广人员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工作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
项目督查小组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定期的开展督查。一查示范户物资发放是否到位;二查技术指导员是否到位;三查科技示范户建设情况,看示范户及其辐射农户是否落实;四查技术指导效果和工作档案。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技术指导员和示范作用差、周边带动户不满意的科技示范户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技术指导员或科技示范户资格。
(四)严格资金管理
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扶持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专项资金,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执行,不得因此而减少或冲抵原有地方财政对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的预算,确保项目经费真正成为基层农技推广工作补助的增量,严格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厅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与要求,规范项目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强化项目督促检查。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技术指导员要注意收集身边个人和集体开展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每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少于20条。大力宣传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项目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发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印发 |